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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章 匕首枪(第2 / 5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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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平安接过茶杯,让龚依再次坐下。

林平安从龚依口中得知,这白云阁是由官府牵头,联合商会共同修建的,平日主要有两点用途:

一是作为吉安的地标建筑,供游客观赏使用。

二是租借给吉安及其他县城商用。

如有老板需做商用,可花钱将其包下,一天一百两白银,也就是十金。

“我知道了,这个你不用担心。哥什么都不多,就钱多!”

林平安从怀里掏出几张五百两的银票,交给龚依,让其放宽心。

林平安摸着自己假面上的络腮胡,告诉龚依自己在外也刀口舔血闯荡了好些年,如今准备留在吉安,做些生意。

但自己不喜露面,又对吉安的生意场不太了解,以后就由龚依和众人打交道,自己就负责资金支持。

“既然乌有哥信任,那我就斗胆一试。”

白云阁出租所得租金,由商会和官府平分,用以改善百姓日常生活及维护吉安商业稳定。

龚依没有回绝,将林平安所说之事应了下来。

林平安向龚依表示,自己在外有些仇家,以后做事要尽量低调,不要无故招惹是非。

“以后也别叫我乌有哥,私下我叫你龚依,你叫我老板,在外你是老板,叫我老乌就行。”

虽然龚依极力抗拒,但终拗不过林平安的坚持。

“那白云阁的老板是谁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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