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六章免职(第1 / 3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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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一县捕头,想要搞点钱还是很轻松的,甚至他只要愿意收,就有很多人愿意给。
“王典吏,他们都涉及到了三日前的一桩大命案,一共三十多条人命啊!”
吴宏看着王典吏说道,王典吏听了这话叹了口气道:“可是没有出告人啊,人家苦主都不追究,你管这闲事做什么,民不举,官不究,不懂吗?”
王典吏是县里的老人了,以前跟吴宏的亲生父亲,还有他的养父都是好友,因此吴宏在王典吏的眼里跟自家子侄差不多,此时说话也颇有恨铁不成钢的意味。
而这些年若没有王典吏从中斡旋,吴宏这性子如何能够在这县尊手下过得如此滋润。
此时衙门内,吴宏正脸色铁青的看着典吏,而典吏这时也看着吴宏道:“小吴啊,这三人反正你也没审出什么,放了吧!”
典吏是朝廷正八品的官员,比吴宏这捕头权力更大。
如果说吴宏这个捕头相当于现在的刑警队长,那么典吏就是副局长兼监狱长。
至于正局长,那是县太爷,这个时候县太爷的权利可是很大的,主管一县几万人的生死。
掌管各种权利,其中包括刑狱,钱粮,税收,水利,甚至教育都管了。
用现代话讲,就是警察局,法院,税务局,监狱,甚至水利局与教育局人家都是一把手。
这权利几乎接近于土皇帝了,要不然县令也不会被称为百里侯。
而眼前这个典吏,就是吴宏的顶头上司,典吏虽然带个吏字,可是人家是正儿八经的官,吃朝廷俸禄的。
而捕头,是没品级的,也没有俸禄可以拿。
说难听点,捕头就算是县太爷的私人雇工,俸禄粮饷是需要县太爷发的,当然除了吴宏这个捕头之外,很少有人真指着县太爷那点福利过活。